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着力扩大国内需求,要求“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和“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明确要求将“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作为新的消费增长点”予以重点培育。特别是首次以“文娱旅游”作为扩大文化旅游消费的全新提法,为下一步培育壮大新型文化旅游消费,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潜能提供了重要方向指引。为进一步掌握分析城市文化旅游新型消费和潜能消费的主要类型、基本特征、发展趋势,为下一步制定和推动城市新型文化旅游消费政策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依据,笔者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分析。
一、关于文化旅游领域新型消费相关分类
从涉及文化旅游新型消费产品服务供给来看,2018年,国家统计局发布《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其中涉及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领域新产业主要包括:大类包括4大类: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05)、现代技术服务与创新创业服务(06)、现代生产性服务活动(07)、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08)等4大类。其中涉及文娱旅游、体育赛事以第8大类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为主,具体包括:
一是0810文化娱乐服务7个小类,包括数字广播影视及视听服务、数字化娱乐服务、数字新媒体服务、数字广播影视视听节目服务、网络出版服务、数字创意融合服务、数字博物馆服务。二是涉及0811现代旅游服务8个小类,包括:度假村旅、生态旅游、休闲观光旅游、体育旅游、健康疗养旅游、低空旅游、邮轮旅游和游艇游览、研学旅游。三是涉及0807新型住宿服务5个小类,包括:长租公寓、短租公寓、经济型连锁酒店、露营地服务和其他新型住宿服务。
二、关于培育文化旅游新型消费相关政策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一是首次对新型消费作出特征界定和全面工作部署。明确新型消费是“以网络购物、移动支付、线上线下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二是明确涉及文化旅游领域新型消费主要任务包括在线文娱、智慧旅游、智能体育和在线健身三大领域。即“深入发展在线文娱鼓励传统线下文化娱乐业态线上化,支持互联网企业打造数字精品内容创作和新兴数字资源传播平台。鼓励发展智慧旅游,提升旅游消费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大力发展智能体育,培育在线健身等体育消费新业态。”
2021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28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进一步培育壮大文化旅游领域新型消费重点工作予以明确:一是加快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发展演播、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二是举办数字文化和旅游消费体验活动,促进在线演出市场发展,鼓励上网服务场所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数字文化企业参与传统文化和旅游业态改造提升。三是制定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指南,完善分时预约、在线预订、流量监测、科学分流、无接触式服务、智能导游导览等功能。四是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优先建设一批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地,加强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艺术展览、沉浸式体验型项目等多种业态集合。
2023年7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在原有政策基础上,特别强调“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进一步丰富增加了涉及文化旅游新型消费和潜能消费工作内容。
一是推动夜间文旅消费规范创新发展。引导博物馆、文化馆、游乐园等延长开放时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24小时生活圈’。二是打造沉浸式演艺新空间,建设新型文旅消费集聚区。”三是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增加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等大型活动供给。四是鼓励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增加受众面广的线下线上体育赛事。五是鼓励各地加大对商品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购物节、民俗节、品牌展、特色市集等活动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会展消费。
此外,在拓展新型消费相关工作中,特别明确“加快传统消费数字化转型,促进电子商务、直播经济、在线文娱等数字消费规范发展。”和“鼓励数字技术企业搭建面向生活服务的数字化平台,推进数字生活智能化,打造数字消费业态、智能化沉浸式服务体验。”的任务要求。
三、国内文化旅游新型消费发展特征趋势
(一)数字技术应用创造规模化新消费需求
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更多消费领域的融合应用创造出平台经济、粉丝经济、体验经济等新的文化旅游消费内容与形式。
一是以沉浸式演艺、展览、体验等为代表的沉浸式文旅新业态在挖掘潜在消费需求、解决消费痛点、扩大消费规模、融入城市场景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大型商圈普遍将智能化沉浸式基础设施、项目体验作为消费引流标配。2023年7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全国20个沉浸式文旅新业态示范案例,其中包括西安《长安十二时辰》、上海《不眠之夜》、TeamLab数字艺术展等现象级沉浸式演艺展览项目。上海《不眠之夜》作为亚洲唯一版本,自2016年底亚洲首演至2023年底,已连演超过1800场、总收入超4.7亿元,接待观众超55万人,平均上座率超过90%,持续打破全国驻演项目的票房纪录。演出吸引超55%外省市及海外游客前来观看,积极带动周边餐饮、住宿和商贸业务的发展,成为上海文化旅游“目的地式”演艺产品。
二是在线文娱、在线文旅、在线健身等数字文化旅游消费平台流量规模大、带动作用强劲。特别是与交通、餐饮、休闲等生活服务平台融合、叠加、赋能,改变了传统文娱旅游消费业态,以城市漫步、网红艺术展、露营经济等为代表的新型文娱旅游产品火爆,成为创造新型消费需求,激发服务消费潜力的主要增长点。在线健身成为拉动全民健身的重要渠道之一,可穿戴设备等新型智能健身硬件使用体验不断提升。商务部数据显示:2023年度在线旅游、在线文娱和在线餐饮销售额合计对网上零售增长贡献率达23.5%。其中,在线旅游销售额增长237.5%,哈尔滨冰雪季、贵州村超等旅游亮点频出;在线文娱销售额增长102.2%,其中演唱会在线销售额增长40.9倍。《全国智慧旅游发展报告2023》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在线旅行预订用户规模达4.54亿人,占网民总数的42.1%。《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3》显示,截至2023年6月,即时通信、网络视频、短视频用户规模分别达10.47亿人、10.44亿人和10.26亿人,用户使用率分别为97.1%、96.8%和95.2%。互联网医疗用户规模已达3.64亿人。
三是在线在场融合型文娱旅游消费成重要趋势。以微信、抖音、小红书等社交网络平台和美团、携程等OTA平台为代表的演艺赛事及周边服务在线营销和传播赋能,极大拓展在场演出的综合经济价值,通过优化整合激发演艺相关交通、住宿、票务、餐饮、休闲、娱乐、购物等消费环节,形成海量经济带动效应,极大拓展了演艺赛事赋能城市消费的规模化、流量化、集聚化价值特征。
(二)空间业态融合拓展城市型新消费场景
城市正成为新型消费的巨量舞台。以音乐节、演唱会、艺术节、电竞赛事、马拉松为代表的IP化、规模化、粉丝化、城市型演艺赛事经济崛起,跨城际观演观赛成为主流,演艺赛事“文旅项目化”成为重要趋势。一是空间融合拓展新消费场景,街区、商圈成为文娱旅游赛事消费流量担当。演唱会、音乐节、戏剧节、艺术节突破传统剧场、音乐厅、艺术馆、景区等文旅设施物理空间规模限制,以更大规模的大型体育场馆、海滩、广场、营地及其周边商圈、街区、交通枢纽等综合性城市场景作为空间载体,极大拓宽了演艺经济的带动辐射的空间规模边界。二是业态融合,街区、商圈集聚文化、娱乐、体育、健康、休闲、餐饮、购物、交通等多元业态深度融合叠加,形成规模化、集聚化演艺、赛事、娱乐经济,短时间或多频次产生巨量经济效益和产品服务消费。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前3季度,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演出场次1137场,观演人数1145万人次,跨城观演率超过60%,对周边综合消费带动效应显著。周杰伦海口演唱会,短短4天吸引15.46万人次参加,为海口形成了近10亿元旅游收入,超过海口端午假期旅游总收入3倍,超过五一黄金周旅游总收入1亿元。
(三)Z世代主流消费人群重构IP化新消费逻辑
“Z世代”群体指在1995年至2009年出生的人,指与互联网、即时通讯、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科技产物同生共长的一代人,目前已经成为主流消费人群。高盛研报估计,中国目前约2.51亿95后人口属于Z世代。与其他世代人群相比,Z世代群体消费呈现出显著的“悦己型”、“数字型”、“IP化”等新型消费特征。与文化旅游新型消费相关的以“IP形象和IP内容”为核心的国潮动漫、潮玩电竞、虚拟偶像等新型消费文化,依托小红书、B站、抖音等在线文娱和社交网络平台传播发酵,不断重构文化旅游消费的底层逻辑,形成引爆一批“IP+文博”、“IP+旅游”、“IP+赛事”等新型消费热点和事件,形成“淄博烧烤”、“贵州村超”、“上海迪士尼”玲娜贝儿热、“泡泡玛特”盲盒热等IP型文旅消费热潮和新型消费趋势。
一是IP消费顶流化。周杰伦、草莓音乐节、伍佰、梅西、C罗等顶流明星IP、赛事IP、演艺IP 成为驱动城市新型文娱旅游赛事消费的核心动力,产生巨大的综合带动价值。“为一场演唱会奔赴一座城”、“跟着演唱会去旅行”、“跟着赛事去旅行”成为2023年激发城市文娱旅游消费潜能的“流量密码”。二是IP消费融合化。围绕IP形成在线在场融合、创新型文娱旅游消费新产品、新业态。包括融合传统文化当代审美意趣及流行风尚的国潮等新型消费、跨界及线上线下融合等新业态新模式、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场景等。2023年8月份,泰勒·斯威夫特完成全球140多场巡回演唱会,同时将洛杉矶演出剪辑成170分钟电影版本,制作成本不到两千万美元,但截至10月底,竟然在全球电影市场收获1.86亿美元总票房,成为迄今为止最卖座演唱会电影,显示顶流IP内容产业正在跨越不同演艺产品形态边界的带动价值。
总体而言,文化旅游领域新型消费具有的深度融合性、配置高效性、发展持续性和循环畅通性等特征,决定了其更新升级的速度更快、牵引带动创新的范围更广、促进供需匹配增长的可持续性更强,能够为中长期需求增长创造新空间。从未来发展趋势看,一方面,文化旅游线上与线下、业态模式与场景的融合发展将会进一步深化,更多新的文化旅游消费场景将会因需求而产生,供给对需求的及时响应将推动实现资源在消费领域更高效配置,促进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体验感有效提升。另一方面,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更多文化旅游消费领域的融合应用,以及与绿色、健康消费的快速发展,既能提升商品和服务的使用价值、降低供给成本,又能增加供给的丰富性、多样性,实现资源的节约集约使用,从而促进消费增长。
四、制约深圳文化旅游新型消费潜能释放的主要问题
(一)国际化文体旅游消费特质形象不突出
当前深圳正加快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根据上海发布的《2023全球消费中心城市发展报告》显示,伦敦、巴黎、纽约、东京、新加坡、上海、首尔、北京、迪拜、香港十座城市被列为2023年领先型消费中心城市。全球领先的消费中心城市无一不是世界知名的文化城市、体育城市和旅游目的地,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形成发展路径虽不相同,但文体旅游消费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指标意义,如迪拜以国际旅游目的地为核心,首尔以韩流文化和美容消费产业为核心,洛杉矶以影视文化为核心,独具魅力的文体旅游消费特质形象成为奠定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地位的核心支撑。与这些城市相比,深圳城市文体旅游消费特质形象尚不突出,缺乏一批世界级文体旅游商圈载体和现象级消费项目品牌,文体旅游消费国际化程度不高,吸引力不足。
(二)高端化文体旅游消费设施供给不足
一是以深圳歌剧院等“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乐高乐园等主题乐园尚在规划建设阶段,现有大型公共文体设施存在消费空间业态规划配置不足,消费品质不高等问题。如深圳大运中心、深圳大剧院等大型文体场馆除赛事演艺外缺乏高品质文旅商消费业态配套。二是目的地型文体旅游消费集聚区匮乏。缺乏类似上海南京西路、西安大唐不夜城、香港西九龙艺术区、成都春熙路太古里等特色历史文化街区、滨海滨河岸带、高品质商圈、文化艺术机构、公共文化设施等串联集聚的地标性文体旅游核心商区。三是滨海度假、高端酒店、主题公园承载力不足,目的地型旅游景区和度假区产品匮乏。现有主题公园竞争力下降,全球顶级度假酒店和度假产品稀缺,缺乏类似上海迪士尼、北京环球影城、地中海俱乐部等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和度假区。
(三)现象级文体旅游消费场景创新不足
一是文体旅游消费场景内容创新不足。内涵深刻、富有创意、形式新颖、技术先进的知名文体消费场景偏少,省级以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区数量不多,现象级文体娱乐消费场景缺乏。二是文体旅游消费场景品牌创新不足。缺乏如上海、成都推出的“演艺新空间”、“上海艺术商圈”、“都市运动中心”、“体育消费新场景100+”等商圈型、园区型、公园型文体旅游消费新场景品牌创新项目。三是文体旅游消费场景项目业态创新不足。2023年7月,文旅部发布20个沉浸式文旅新业态深圳无一入围。缺乏类似上海《不眠之夜》、大唐不夜城等现象级文体旅游消费项目业态,体育赛事仍以传统型项目为主,电竞、帆船、赛艇、轮滑、飞盘、低空飞行等新兴运动领域尚未形成风潮,商圈型、景区型、生态型文体旅游消费目的地和生态圈尚未形成。
(四)文体旅游消费供给主体竞争力不强
一是文体旅游消费供给主体整体实力不强。与北京、上海相比,深圳全市文体娱乐业增加值总量和占全市GDP比重存在明显差距。以2020年为例,深圳文体娱乐业实现增加值94.5亿元,占全市GDP比重约0.3%,北京则达704.1亿元、GDP占比2%,上海218.3亿元、GDP占比0.6%。二是供给主体规模普遍偏小,以中小微企业为主,年营收10亿以上的企业数量偏少,整体营收不及中央电视总台(2021年营收598亿元)一家营收。三是国有文化和体育集团经营困难,在优质文体服务供给中的作用没有很好发挥。
(五)文体旅游产品服务供给结构不合理
一是文体旅游服务供需结构不匹配,低端供给过剩与中高端供给不足并存。高水平文化演出、体育赛事数量偏少。国际体育赛事基本以B类和C类国际赛事为主,赛事等级相对较低。以非常驻赛事和巡回赛为主,对城市国际知名度和消费带动作用相对有限。二是文化艺术业整体占比较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等代表城市文化综合实力的内容生产行业整体实力不强、占比偏低,而北京占比超过80%。三是赛事运营、体育经纪等发展水平滞后。2021年,全市体育服务业营收占比48.4%,较全国平均水平低4.8个百分点,较上海低31.8个百分点。上海赛事运营、体育经纪、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等核心体育服务业总产出分别是深圳的1.52倍、1.74倍和5.41倍。
(六)文体旅游监管机制不适应发展需求
一是文化、体育和旅游服务业均需重大活动支撑,需要大型演艺、体育赛事等文体活动吸引客流、扩大影响。但因深圳常住人员密集程度高、安保压力大等原因,重大活动审批条件较为严苛,安保配置成本较其他城市偏高。无人机表演、灯光秀、跨年狂欢活动等审批严格,烟花表演长期严控,导致深圳虽是以年轻人为主体的南方城市,但夜间文旅消费缺乏内容支撑,并不十分活跃。在新型演艺空间管理中,因其使用场地涉及到不同的建筑物和公共空间,消防、安全等管理尚无统一明确的规定,现行审批仍执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要求,导致很多新型演艺空间审批困难。二是没有形成统筹合力。文体旅游服务业发展涉及多个部门联动和市区协同,需要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推进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旅游业是大产业、大民生和大展示,旅游发展涉及城市规划、资源开发、交通运输、商务管理等多个领域,但在具体工作中由于政策取向不一致,资源整合较为困难,未能从城市长远发展、民生福祉和产业发展上进行综合统筹。此外,长期以来文体旅游部门偏重公共服务和事业发展部门的定位,产业促进功能不突出,相关人员配置不足,发展产业的能力不强。区级文体旅游部门尤为突出,从而导致发展产业能力偏弱。三是融合发展力度不够。文体旅游均具有较强的融合特性,但总体而言仍在宣传文化部门谋划推动,与相关行业融合的深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在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中,未能充分考虑旅游业与其它产业的联动发展,不能充分发挥好旅游产业的牵引和粘合作用,旅游业与文化、体育、工业、会展、消费等产业融合效益没有充分体现,旅游业综合竞争力有待提升。
五、培育壮大城市文化旅游新型消费的对策建议
(一)聚焦城市型文娱旅游赛事消费新理念
一是树立“景观之上是生活”、“从风景到场景”、“从戏剧场到菜市场”的城市型旅游理念。二是要从传统旅游消费政策聚焦“景区、酒店、旅行社”的行业政策逻辑转向聚焦“街区、商圈、城市”的城市政策逻辑。三是聚焦城市日常生活休闲娱乐场景与存量产业、科技、生态资源的创新连接。四是推动龙头科技企业、工业企业、艺术机构、大型场馆、公园绿道、大型商圈等成为文娱旅游赛事创新的优先接口。
(二)培育都市核心区文娱旅游赛事消费新场景
一是以建设世界级商圈为契机,以城市地标型商圈、特色街区为重点区域,以重大城市文化设施、演艺场馆、体育场馆、公园绿地及周边配套交通、设施业态为场景载体,利用好中心城区文化娱乐赛事资源集聚、业态集聚、流量集聚、场景集聚优势,以文化创造、科技创新和产业投资为文娱旅游赛事产业创新注入动能,以文娱旅游赛事消费激活城市经济资源存量,对标成都太古里等地标性商圈街区,导入演艺经济、夜间经济、沉浸式体验、电竞赛事等新型消费产品业态,填补超大中心城市缺乏规模型、现象级、目的地型文娱旅游赛事城市空间和新场景。
(三)培育现象级文娱旅游赛事消费新产品
依托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数字创意产业集聚和创新优势,推动释放和开放更多重点建筑、场馆、街区、交通枢纽、公园、岸带等重点城市公共场景,培育一批以虚实交互、数字科技艺术、未来城市体验、元宇宙文旅等为特点的目的地式沉浸式文旅演艺重点项目、创新项目和示范项目,填补部分城市沉浸式新业态品牌项目缺失的空白。
(四)培育垂直型文娱旅游赛事平台企业
聚焦美团、携程、小红书、抖音等生活方式平台型公司对文娱旅游赛事消费的精准化、规模化营销带动效应,孵化培育一批专注在线健身、在线娱乐、在线旅游等主题性、垂直型、细分型、在线在场融合型文娱旅游赛事平台企业和APP、小程序产品,加速传统文娱赛事消费数字化转型,弥补城市文娱旅游赛事消费流量入口型企业不足短板。
(五)创新文娱演艺赛事营城的城市治理新机制
系统破解城市规模化、流量型赛事、演艺、旅游等潜能消费项目审批落地周期长,监管治理难的制度性障碍,借鉴广州、成都、西安、海口等地大型演艺、赛事、节庆城市综合审批治理经验模式,形成举全城市之力办演出、办赛事、办文化、办旅游的综合机制,实现多部门协同联动,加速稀缺型、顶流性文娱旅游赛事资源品牌快速落地、流量快速转化,真正实现“为一场演出赛事奔赴一座城市,让一座城市成为舞台和赛场”,释放文娱旅游赛事消费赋能城市经济的强劲潜力动能。一是加强政策创新,对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业发展中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审慎包容监管,如在重大赛事演出活动审批、烟花燃放、邮轮旅游等给予一定支持。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推动文体旅游服务业发展,形成发展合力。统筹发挥市、区宣传文化发展资金、文化和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联动支持,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培育文化消费、支持重大活动等方面的作用,探索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更好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